年終雙薪怎么交稅?
一、年終雙薪如何交稅
2002年7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《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》第一條規定: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、企業和其他單位在實行′雙薪制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單位為其雇員多發放一個月的工資 后,個人因此而取得的′雙薪′,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、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。對上述′雙薪′所得原則上不再扣除費用,應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納稅,但如果納稅人取得′雙薪′當月的工資、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,應以′雙薪′所得與當月工資、薪金所得合并減除800元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,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,雙薪納稅是以月工資800元為界限的,若超過800元,則年終獎應該全額征稅,否則可以將其和工資相加后減去800元計稅。例如,某人工資為1000元,則其年終獎也應該是1000元,則年終獎應全額交稅;若其工資僅為700元,年終獎也為700元,則應兩者相加即1400元減去800元后按600元交個人所得稅。
二、經營者實行年薪制的條件有哪些
1. 企業具有獨立法人地位,經營者素質較高;
2. 企業的生產經營比較正常、穩定;
3. 企業內部的基礎管理工作較好,勞動工資、人事、考核、財務等各項規章制度健全;
4. 企業內部具有自我監督、約束機制;
5. 企業離退休職工工資、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金與各項勞動保險,按時足額發放與繳納。
減虧明顯的企業,經營者也可以實行年薪制。
下一條:
職工的供養親屬包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