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(2020-2022年)》解讀
2020年11月26日,省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了《關于印發<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(2020-2022年)>的通知》(魯非公組辦發〔2020〕5號)(以下簡稱《三年行動計劃》)。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:
問:《三年行動計劃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?
答: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成果,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、推動高質量發展、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力量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,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,近年來出臺實施了《關于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意見》(魯發〔2017〕21號)、《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魯政發〔2018〕26號)等政策,全省民營經濟實現持續健康發展。為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活力和創造力,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,印發《三年行動計劃》。
問:文件的主要內容是什么?
答:《三年行動計劃》包括6個專項行動22項具體措施:
一是政策落實專項行動,包含推動惠企政策精準落實、建立政策輔導制度、提升服務保障能力3項措施;
二是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,包含梯級培育數字化平臺、全面推動企業上云用數、建設數字化賦能服務超市3項措施;
三是產業升級專項行動,包含開展智能化技術改造計劃、開展科技創新攻關、開展重點行業對標提升活動、建設人才隊伍4項措施;
四是市場主體培育專項行動,包含實施創業創新“孕育萌生”計劃、實施小微企業“春筍拔節”計劃、實施高成長企業“熱帶雨林”計劃、實施骨干企業“跨越登峰”計劃4項措施;
五是供應鏈提升專項行動,包含打造產業鏈生態圈、強化供應鏈產業支撐、搭建“互聯網+”外貿平臺、穩妥有序“走出去”4項措施;
六是融資促進專項行動,包含健全多層次信貸服務體系、強化基金支撐、開展應急轉貸服務、發展供應鏈金融4項措施。
問:《三年行動計劃》的具體實施周期是什么?
答:《三年行動計劃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